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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因應疫情「禁止提供各類公共場所作為烤肉用途」訊息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教導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1-09-11 07:31:58 點閱: 287 (56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依據本府110年9月7日府授衛食字第1100320459號函辦理。
二、中秋節將至,為防止連假跨縣市人流流動造成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傳播,本縣訂定中秋烤肉防疫規範如下:
(一)烤肉對象以同住家人於家戶進行為宜。
(二)避免跨縣市之大型家族烤肉聚會。
(三)不建議不補助辦理社區烤肉活動。
(四)禁止於社區活動中心、宮廟廣場、公園、風景區、停車場等各類公共場所或政府機關場域辦理烤肉活動。
三、將視疫情情況進行相關防疫措施滾動式修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