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14日臺教社(二)字第1152400306J號函及本縣115年度家庭教育學習資源研發及推廣—SEL課程設計與學習支持工作坊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為落實家庭教育法第9條之研習時數規定,並兼顧專業培力,旨揭工作坊期透過SEL實務教材研討與方案分享,增進相關人員專業知能,俾利家庭教育推展至學校與社區。
三、旨揭工作坊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時間:115年11月14日(星期六)上午9時。
(二)地點:本府1樓第一會議室。
(三)報名方式:請轉知所屬人員於115年11月11日(星期三)下班前,逕掃描報名表單之 QR code 完成報名。
四、全程參與者核予教師進修研習時數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6小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