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辦理日期:115年11月15日(星期日)、16日(星期一)、22日(星期日)、23日(星期一),共4天。
二、活動地點: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(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)。
三、報名資格:
1、於115年、114年、113年、112年或111年取得本縣「校園性別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初階課程合格」者。
2、或110年(含)前取得「校園性別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進階課程合格」者。
四、參加人員將核准公(差)假,全程參與者核給研習時數31小時,完成報告並經講師審查通過者核發課程培訓合格證書。
五、錄取順序及說明:
1、本研習公文尚未發出,請於收受研習公文後,填妥文中檢附之報名表並完成核章,連同「115年至111年(含)間取得初階培訓合格證書影本」或「110年(含)前取得高階培訓合格證書影本」上傳至指定網址,由本府審核相關資料。
2、本府教育處將依序錄取40名,錄取名單及分組名單將於115年11月6日(星期五)下午5點前公告於本縣性別平等教育資源網(前往本縣性別平等教育資源網連結),額滿後不予錄取。
六、本培訓課程須全程參與,不得無故缺課與遲到早退,如違反研習注意事項者,不發給培訓證書,僅核發實際上課研習時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