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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4條、第5條、第8條修正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兼任人事

張貼日期: 2026-02-26 10:01:20 點閱: 99 (另開新視窗)


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4條、第5條、第8條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(三)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修正條文1份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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