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本府公告劃設「大葉大學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」,已於113年9月30日公告,預計於今(114)年9月30日生效,請協助宣傳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總務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5-09-18 10:09:23 點閱: 125 (另開新視窗)


 

一、依據本府114916日府授環空字第1140369790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管制措施內容如下:

(管制範圍:大葉大學及本縣大村鄉學府路 (詳附圖)

(管制措施:自本公告生效日起,下列車輛全時段禁止進入管制區,但出廠5年內(含)之新車及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之特種車,不在此限。

1、柴油大客車、柴油大貨車於稽查日(含)前1年內未取得排煙檢測合格紀錄。

2、燃油機車逾期未完成最近一次排氣定期檢驗合格。

三、檢附「大葉大學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」公告相關資料1份,請貴單位協助轉知並加強宣導周知。

附件下載